青少年维权工作
——天宁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
言 虹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自我院于2004年取得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以来,青少年维权工作一直是我院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窗口,我院不断加大检校共建的工作力度,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探索新时期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创新教育工作方法,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致力于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真正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推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一、形式多样,掀起校园法制教育的高潮
法制教育是我院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而中小学校园则是我院法制教育最重要的阵地,通过在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法制教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我院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力度,广泛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1、上好一堂法制课。我院的17位法制副校长会定期的到检校共建的各个中小学,针对中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发生在我区的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避免泛泛而谈或空洞的说教,用同学们最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给同学们上好内容丰富、富有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的法制课。并且在每次上完课后法制副校长都会与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进行进一步的交流,获取更多的反馈意见,以求不断改善上课的内容与形式。2、举办一次法制图片巡回展。通过专门置办的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宣传板块,派专车分送,到学校巡回展出,更为生动、直接地讲解、宣传法律,增强法制宣传效果。3、开辟一块“法制园地”。利用学校固定的宣传栏,组织学生自己动手,撰写学法体会,充分调动学生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为进一步壮大我院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同时也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来,我院以各学校少先队和共青团为依托,选出一批志愿者建立一支校内“法制宣传队”,引导、鼓励志愿者利用校内和班内板报、学校广播站、校刊校报等媒体,做好法律基础常识的宣传工作。这一支支法制宣传队成为我院和同学们交流的联络员、排头兵。
(三)我院和学校联合组织的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也陆续开展。我院未检室干警到常州市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组织各年级的学生代表开展了一场法律知识竞赛。同学们在比赛中踊跃回答问题,观众席的同学,跃跃欲试。既检验了学生们接受法制宣传的效果,让我们了解了学生们在法制教育中的成长,更让每个学生以更多样的形式投入到这一活动中,激发他们更大的兴趣和投入的热情,加快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脚步。
二、心灵触动,上好特殊的法制课
(一)把法庭搬进校园。法制教育是德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少年法庭进校园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警戒,而检察官以案说法则会给学生打下深刻的法律烙印。今年,我院充分利用同学们领取成绩报告单即将迎来寒假的时机,和天宁区法院一起将法庭搬进了常州市第一中学的校园,给同学们作了深刻而有意义的法庭教育,法庭进校园活动使学生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憾,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而行,同时也要加强法律意识,不做法盲。
(二)为家长上好法制课。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由于家庭教育不到位,不规范而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上升。针对这种现象,我院及时与学校联系,在放寒假前夕给学生家长上好一堂法制课。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不良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潜在影响以及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应尽的职责等,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家长进行培训。从而教育家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避免不良的家庭潜在诱因,寻求管教孩子的正确方法,以预防、减少由于家庭因素的影响而引发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目前,这样的法制课已在检校共建的5个学校开展,参加旁听和受教育学生家长达100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圆桌审判,法庭当“课堂”。我们发现,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戴着手铐的少年被告由法警带着,站在审判台下,面对威严的法庭,往往会因为紧张、恐惧、僵硬的法庭氛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效果,有时会出现逆反或敌视心理。我院积极和法院沟通协调,尝试了“圆桌审判”的方式进行庭审,使被告人能在轻松的庭审环境中,充分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今年,由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顾某涉嫌盗窃一案的承办人就主动与法院沟通,在该案上尝试了“圆桌审判”,收到良好的效果。这样的圆桌审判既有利于青少年充分认识错误,也有利于了解青少年的真实心理和违法犯罪原因,给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改造奠定基础,更有利于他们以更好的心态重新融入社会。
三、创新形式,共筑多样的维权平台
(一)维权QQ,网络平台
现在,网络已成为学生们了解社会,交流信息的重要平台。今年初,我院在开通88169062的青少年维权热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辟了青少年维权新阵地,院领导特批一台外网电脑给未检室,开通了青少年维权QQ(138169062)和维权电子邮箱(tj8169062@126.com),并在检校共建的17所中小学校中张贴公告,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和一致好评。从实际操作来看,我院未检室的干警,每天都能在QQ上收到来自青少年朋友的信息,这种交流方式受到了青少年朋友的欢迎和认可。例如,有一个农村的初一的学生,在QQ上留言说自己迷恋上网,让父母又失望又痛心,他自己也很痛恨自己,可他就是有这个瘾怎么都戒不掉。未检室的干警耐心地开导他:网络是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不是不可以上网,而是要懂得如何利用网络,对于青少年来说学习是最重要的,千万不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网络游戏上。通过多次的交流,他接受了我们向他提出的多培养其他兴趣爱好,多和身边的朋友交流的建议,后来据他发来的消息称已经能慢慢地理智地对待网络了。
(二)“天检心吧”, 心灵交流的平台
随着社会的快节奏发展,学生的压力也日益增大,现实中,学生越来越不愿意与家长“敞露心扉”,更多时候,他们宁愿与网上的陌生人讲述心中的烦心事。针对青少年目前存在的现状,今年3月,我院在辖区的部分学校开设了“校园心吧”,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个心灵交流的平台。利用这一阵地,解答学生和家长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指引他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营造和谐的家教氛围,实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步实施。
(三)利用社区平台
营造青少年德育的良好环境,社区是现代社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键环节。考虑到寒假期间,同学们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家中,我院充分注意到了社区的平台作用,利用我院在红梅街道卫星村委建立的“维护青少年权益示范社区”,面向辖区青少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组织社区青少年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寓法于教,寓教于乐,从而编织了检察机关牵头、社区党总支支持、各行各业齐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四、多方配合,维权工作不断踏上新台阶
我们发现在很多学校的周围,各种网吧充斥,贩卖不良书籍、光碟的小摊、小店很多,而且还有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主动去结交或敲诈学生,我们意识到学校的周边环境的管理也相当重要,这样的环境对于同学的身心健康将会有不良的影响,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我们陆续地向各中小学辖区的派出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增加对学校附近的巡逻,借助公安的力量为在校的学生们创造良好的环境,阻却不良因素的影响。
我院还积极和省少管所、市看守所联系,利用周末和假期,组织青少年去参观少管所和看守所,让学生真实感受到巨大反差的同时,明白人生是容不得哪怕是一次的失足的,因此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下一步我们还打算选择一些典型案件,让当事人现身说法,用他们切身的感受和真情感召同龄人学法、知法、守法,避免偏离正确的人生航道。
我院还积极与常州电台经济台联合举办“检察长走进直播室”专题节目,通过电波与听众交流青少年维权知识。3月18日中午,我院副检察长王俊、未检室主任张俊涛等一行还走进常州电台经济台直播室,就我院开展的“维权QQ”、“天检心吧”等一系列青少年维权工作和广大听众进行了交流,并结合我院在“维权QQ”、“天检心吧”中遇到的案例详细介绍了我院青少年维权工作情况,尤其是我院近期的特色创新工作,同时对听众的现场提问也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我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致力于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知法、学法、守法的主动性,提高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成为了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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