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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标准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考评记录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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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经
济
发
展
效
益
良
好
18
分 |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速度超过所在省辖市乡镇平均水平 |
4 |
现代高效农业和非农产业产值占乡镇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低于所在省辖市乡镇平均水平的扣2分;经济发展速度低于所在省辖市乡镇平均水平的扣2分;乡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高出省辖市乡镇平均水平50%、100%以上的,分别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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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可支配财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幅度超过所在省辖市平均水平 |
4 |
乡镇可支配财力低于所在省辖市平均水平的扣1分;乡镇可支配财力增长幅度低于所在省辖市平均水平的扣1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所在省辖市平均水平的扣1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所在省辖市平均水平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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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
3 |
违规收取费用扣1分;农民负担超过政策规定范围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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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为农民服务 |
3 |
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比例低于40%的扣1分;农资供应站等服务三农的设施不健全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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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民实际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均住房面积、电话和电脑拥有率超过所在省辖市农村平均水平 |
4 |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省辖市平均水平的扣2分;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低于所在省辖市平均水平的扣1分;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低于所在省辖市平均水平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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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成
效
明
显
18
分 |
(1)加强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农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增强诚实守信意识,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思想道德教育进村入户 |
5 |
思想道德教育无计划,或计划未落实的扣1分;缺少广播、公益广告、宣传栏(橱窗)等宣教阵地,或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知晓率低于80%的扣2分;有不守信用现象,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扣1分;在全国、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上介绍、推广经验的分别加2、1分(不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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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户等创建活动,社会风气优良 |
3 |
文明乡镇创建缺乏有效措施,文明村、文明户创评率低于90%的扣2分;镇区无大型文明创建宣传标牌的扣1分;每有一个省级以上文明村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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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范 |
4 |
未形成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扣1分;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发现网吧的扣1分;游戏厅在非法定节假日接待未成年人,网吧接待未成年人的扣1分;对外出务工人员、单亲家庭、困难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缺少有效措施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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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
3 |
镇区公共场所内未设置垃圾桶(箱)或有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的扣1分;镇区内公共场所无禁烟标志,有吸烟现象的扣1分;镇区内有违反交通法规现象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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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有效遏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无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乱建坟墓等现象 |
3 |
计划生育率低于98%的扣1分;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扣1分;火化率未达到100%,有乱建宗庙、坟墓和二次土葬等现象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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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镇
容
镇
貌
整
洁
16
分 |
(1)按照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乡镇、村建设总体规划 |
2 |
乡镇、村建设没有总体规划的扣1分;建设项目办证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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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设施比较齐全,环境优美,乡镇村道路建设、绿化工作达到省级先进标准 |
5 |
镇区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污损严重或文字标识不规范的扣1分;街道路面硬化率低于95%,坑洼不平、排水不畅的扣1分;镇区自来水普及率低于98%,农村农户自来水普及率低于90%的扣1分;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设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镇区有乱摆摊点、无照经营、跨门经营和乱停乱放现象的扣0.5分;镇区森林覆盖率低于15%的扣0.5分;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低于省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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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约和保护耕地,无违法用地、无乱占乱建现象 |
2 |
有违法用地、乱占乱建现象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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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控制达标 |
3 |
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低于50%,镇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于省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扣1分;镇区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扣1分;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低于功能区标准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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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90%以上,环境卫生工作达到省级先进标准 |
4 |
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低于90%的扣1分;镇区单位和居民区环境卫生状况比较差,“五小行业”卫生不达标的扣1分;镇区农贸市场未做到划行就市,卫生状况差的扣1分;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未达到90%的扣1分;被评为省级以上卫生乡镇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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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社
会
秩
序
和
谐
安
定
16
分 |
(1)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完成普法任务 |
2 |
乡镇党委、政府无普法相关文件,普法任务未完成的扣1分;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无规划,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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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生活安全,无重大火灾、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发生 |
2 |
有火灾、食物中毒、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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